Shakhar40 发表于 2024-5-8 14:36:02

未經授權使用資料在證券交易所進行操作產生道德損害

在未經某人同意或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某人的姓名和公積金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侵犯了憲法第條所保障的人格權,產生無需證明損害的賠償義務。因此,南里奧格蘭德州法院第九民事庭命令一名經紀人向本托貢薩爾維斯的一名居民支付萬雷亞爾的精神損失費,該居民的個人資料在&未經授權的操作中被洩漏。


上訴報告員卡洛斯•愛德華多•里奇蒂蒂法官 印度电话号码数据 接受了辯方的論點,即一切都只是一個簡單的拼寫錯誤,這很快就得到了解決。他認為,證券交易並沒有損害作者的形象和名譽。首先,因為它們在投資界很常見,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來自世界各地的投資者進行。其次,因為作者沒有欠任何人任何款項。換句話說,他並沒有賴帳的名聲。

「此外,不能說提交人受到了動搖或擔心,以至於影響了他的平靜與安寧,因為正如他在法庭上所說,他僅限於透過被告的實際地址尋求與她的聯繫,而沒有任何其他人試圖聯繫她自己,甚至是博韋斯帕,以澄清發生了什麼,這是關心事實的人所期望的。證券交易所的聲明,最終等到同年月才提出目前的要求,」他在投票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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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是該經紀人所在大樓的門衛這一事實引起了法官塔索•蘇亞雷斯•德拉巴里的注意,他是本次審判中獲勝的一票。這些數據是在註冊過程中獲得的,旨在創建一門針對有興趣投資證券市場的潛在客戶的課程。 「考慮到年月在這種情況下收集的文件,以及註冊數據並沒有揭示被告開發的業務概況的任何潛力,讓帳戶在兩年多沒有任何活動的情況下保持活躍的目的是什麼?

對於來說,經紀人無法證明所謂的“打字錯誤”,因為它沒有將持有人的指示以及發生錯誤的帳戶號碼提交給文件。換言之,並沒有使支持作者權利的事實無效在證券交易中不當使用其姓名。根據他的理解,在證券交易所投資證券的情況下,受到損害的客戶沒有提出投訴是「不可接受的」。

「此外,這種性質的操作會產生財務和稅收利益,由於對資產的嚴格控制,這些利益會暴露參與其中的人的名字,因為投資者需要向稅務機關作出解釋,包括可能的申報和徵稅月日會議上製定的裁決中得出的結論是,「各自的收入表明以未經授權的方式使用提交人姓名的情況足以確定所主張的精神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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